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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东电信为追要高额滞纳金故意不告知用户

    投诉时间:2012-11-27 浏览: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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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目标:启东电信
     投诉地区:江苏南通
     投 诉  人:  周春峰
     处理结果:  已解决
    本人于2009年3月7日在江苏南通电信公司启东中心营业厅(QD105)办理一张无线网卡(15335093684),后又在2009年6月18日办理停机保号/暂停业务,当时在办理时,业务员并未告知有5元/月的费用,也没有说有两年的合同期,这些在合同中均未书面体现,而且卡内还有30元左右余额,由于此卡费用过高因此本人没有再次开通此卡,但启东电信话费催缴中心直到2012年11月26日才通知本人此卡欠费本金87元滞纳金200元,而且以3‰/日追缴滞纳金。
    个人认为启东电信公司此项收费是完全不合理的,具体如下:
    1、在办卡时未明确提示用户有两年合同期,并且会有透支功能和征收滞纳金事项。此卡是预付费卡并非后付费卡,而且也未享受启东电信公司的任何优惠套餐;
    2、启东电信公司有为追要高额滞纳金,故意长时间不告知用户,恶意侵占用户财产的嫌疑,这种做法本身就得不到相关法律法规支持;
    3、单方面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有失公平;
    4、在未及时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单方面注销号码。
    5、电信公司始终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一系列单方面的行为,把所有过错算到客户账上。
    本人对启东电信公司的此种行为,具体要求赔偿如下:
    1、启东电信公司要为其所有单方面的处理行为与其故意长时间不告知用户的行为作出书面道歉;
    2、注销用户不良信用记录;
    3、退还卡内原有余额,并赔偿用户相关损失。
    附:启东电信话费催缴中心电话:0513-83802202、83802205、838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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