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目标:高速收费卡
投诉地区:南昌市
投 诉 人: 张永春
处理结果: 已解决
我本月2号由江西上饶走高速回南昌,到达南昌后发现高速收费卡不见了。收费站的收费员说该卡遗失要收50元工本费。我交了50元卡的工本费和95元过路费。收费员给了我50元卡的发票。我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用手在仪表盘里面摸了一下,感觉有东西。拆开仪表盘发现卡掉在里面。本月18日我再去上饶时,到收费站拿卡和发票去退,收费站居然说不能退,说上面就是这样规定的。我觉得非常不合理,掉了卡赔钱应该说合理,但客户找到了就应该能退呀,这对于高速公路管理局又无任何损失,我觉得他们这是霸王条款,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