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目标:三星手机销售员
投诉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投 诉 人: 金达炜
处理结果: 待解决
2013-07-13下午4点走百脑汇手机通讯城买手机(百脑汇-1楼0C09-4)。当时对销售员提出要买三星9300,她给我拿了一款白色的9300,我当场表示我要黑色的,随后她拿来一款黑色的手机,因手机外观差不多,语境前后的关联性,我就全然以为两款手机是同一型号,只是颜色不同。随后我问她价钱,她说:“白色的是水货¥2580,黑色的是行货¥2640,我当场问:怎么行货和水货价格差异那么小,不是一般都要相差500多块钱吗?她说这个黑色的行货是低配,像素低些,但是用是一样用的,行货保质期长,有一年,水货只有7天,还特别容易买到翻新机,看你怎么选择。”这个话明显存在误导性,对于我这个手机外行来说,全然把两款不同型号的手机当做是同一款,与家人商量后决定买黑色的行货机,以¥2400最终成交。出于对销售员的信任,我家人跟她去付款包括开收据离开,我都没有注意手机型号的不同,直到回到家收拾盒子,才发现盒子与收据上写的是i8552,我这才发现这与我的消费初衷不一样,打电话给销售员,她还说我不讲道理,是我自己没看清楚。我想问,难道一直与消费者打交道的你,不明白消费者的目标消费品吗?凭什么走同一语境,介绍不同型号的手机误导消费者?最终还是消费者自己不仔细?责任都在他人,你就没有一点职业修养吗?如果¥2400买不到行货的9300,即便价格再高,那也是消费者自己决定买不买,而不是如你一样以低价格促成一单生意,损害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