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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乡法院四项措施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工作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 2007-8-23    浏览: 124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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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乡法院:  冯云虎   王建伟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案件的审判工作,促进司法民主,保证司法公正。8月21日,内乡法院专门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虚心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特别是有关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四项措施为人民陪审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一是预先通知,保证陪审。每次开庭审理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前7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人民陪审员,以方便陪审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不影响本职工作。
        二是严格管理,科学考评。实行定期统一培训,严格测评,量化考核等方法,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陪审质量。
         三是落实待遇,保障工作。将陪审员费用单独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发放到手。帮助解决陪审员的实际困难,解除陪审员的后顾之忧。
        四是改善条件,提供方便。在法院办公用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腾出多间房屋,为陪审员设立专门的办公室、阅卷室、休息室。开放法院的图书资料室,方便他们查阅有关资料,为人民陪审员的正常工作,提供一切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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