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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取钱引纠纷 双方各持理不同

    来源: 焦点网谈   作者: 焦点网谈   发表时间: 2010-5-1    浏览: 1973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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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接到投诉称:中国工商银行忻州市五台县支行,由于工作人员粗心大意多支给客户一万元现金,银行为追回该钱,竟向公安局报案,并百般刁难客户,引起客户强烈不满,为此不由让人想起各个银行的霸王条款“钞票当面点清,离开柜台概不负责”。工行五台县支行多给了客户钱可以动用公安追回,然而,工商银行五台县支行主要领导,是否应该从自身管理上自查自纠,为什么给储户现金时,不过点钞机点钱,如果点啦或工作认真啦,那怎能会发生下面的情形呢?常言道:当面数钱不为过,通过这件事,警示全国的金融工作者,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作为工行五台县支行行长,是否该好好自问一下,到底五台县支行个别工作人员,因工作不细心多给储户现金,有没有责任,内部管理是否做到严格要求或严肃查处,储户有没有知情或监督权?反倒来问责客户错误之处有三点,我们感到不解和疑虑.....。
        不要埋怨储户,储户是上帝;相反,要是少给了客户钱,客户出门后再返回要求补回少给的钱时,那么银行还会给么?由此,我们希望这样的事今后不再发生或少发生,如果不注意,长期下去会有损于工行系统整体的形象,只有增强业务学习,付款时,过两人之手,也能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只有虚心学习,干好本职工作,才能让储户满意,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千家万户。同时,我们为储户的感言和举动而叫好,也要让更多储户真心的斟酌一下,为什么受害的往往是弱者?
      工商行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支行奇闻:
        投诉者称:事情经过还得从头说起,2010年4月20日下午2:20时许,我的一位朋友因买车急用钱找我抽借一万元,我去工商银行五台支行支取了仅有的一万元,当时正好是下午刚上班,人比较多,等了半个小时后一位营业员叫胡建生,我们以前是邻居很熟,他给我办理了有关手续,给了两捆100元的旧人民币,未过点钞机,我接住钱,由于朋友急用,当时未清点,一出门就放到朋友的车上,因为朋友是买车,车上放的很多钱,我就塞在了一块。事后,我就回了工作单位。
        当天下午4时许,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工商银行营业员胡建生匆匆忙忙来到我单位找我,一进门就让我拿出包包来,我惊讶地问他怎么了,他说那会取钱的时候我给了你几捆,我说两捆怎么了,他就说,那是二万元,我说那可糟了,我己经把钱借给朋友了,我也未点,连忙就着急的给这位朋友打电话,这位朋友也很惊讶地说我也未点,钱己让买车的朋友带上去北京买车去了,这可怎样么办呀,快打电话。凑巧,对方先是占线,接着又重拨了好多次,最后干脆暂时无法接通了。当时打电话的时候胡建生就在我这个朋友的身边,他看了以后也觉得现在没办法,就说5:30分银行就结帐,让我们尽快给他找一万元,这时我犯愁了就告诉他你去找吧,这事你有责任,我现在一时半会就找不下这么多钱,先把帐接了,不要影响你的工作,我再尽快给朋友联系。眼看就快5:30了,他就很不高兴的走了。
        又过一会,在6时许胡建生跟他们营业厅的另一个柜员再一次来到我工作的地方,他说我们还没结帐呢,所有的工作人员还在等着呢,还是催我快点跟我这个朋友联系,并让我给他们先打一个欠条先回去接了帐明天再说,这时我非常纳闷,怎么能证明我欠你们一万元呢?一个20多岁的姑娘刚参加工作不久,手里从来没有过过大额现金,究竟一捆是多少钱,心里确实没底,就连真假我也没有怀疑,因为是正规银行提款,胡建生又是老熟人,在他的工作造成失误以后,又积极的配合他弄清底细,到现在反倒成了赖帐人了。我很生气,我凭什么给你打欠条,这不是一直在着急的给你又打电话又发短信嘛。是你工商行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支行的错,还是我的错?见我不给他打欠条,就恼羞成怒地走了。
        他走后,我就一直跟朋友打电话仍然无法接通,在晚上他又多次打电话催问,仍无结果。直到第二天[4月21日,早上8点钟他打电话告诉我,这是良心帐,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我们银行的帐至今还未结呢,你尽快送来一万元,否则我就交给工商银行处理。我说那随便你吧,我现在还没跟朋友联系上呢,你那两捆究竟是一万还是二万我还没落实。手机不通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就在我不住地打电话发短信的过程中,大约9时许胡建生跟工商银行营业厅经理陪同五台公安局治安大队共6人冲进我工作的地方,气势凶凶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就是你昨天下午过去提款的,现在马上跟我们走。”当时我是既生气又害怕,我就说:“我为什么跟你们去?”他们说去了了解情况,多提了款一万元以上负刑事责任的,见我行动不迅速,他们就出言不逊,大喊大叫,用手指着我破口大骂,在这种淫威的振慑下,我含着眼泪跟着他们去公安局治安大队,一进门,大队长就说你取的多少钱,我说一万元,  给的我是两捆,当时有急用我也未点,他们就异口同声地说两捆就是二万元,你得给人家退一万。这时我气急了,钱的单位是捆还是元,是哪条法律规定一捆就是一万元呢,堂堂的五台县治安大队人民警官竟然说出如此武断的话,未调查情况,也不分青红皂白就这样轻易下结论,我实在无法想象,就算这两捆是二万,他多给了我钱,我不仅承认并且积极的配合他讨要,反倒遭受制安警官的训斥。我内心痛苦极了,委屈的泪水不住的往下流。这时,救命的电话来了,去买车的朋友收到短信回了电话,说手机昨天打了长途电话没电了,我刚清点过款数是多给了一万,此时此刻我悬着的心终于掉在了肚里,就把情况告诉了警官,作出个证明处理,我就及时将款通过治安大队退还给工商银行。
        更令人费解的是,我去工商银行找到安跃文行长,想让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居然说我们工商行所有的员工都出现过这个的错误,理不处理是我的事,没必要跟你交待,如果你不服的话你可以打投诉电话,还可以法院起诉,难道这是认错的态度吗?反都成了我的错了。于是我豪不犹豫的拨通了工商银行的投诉电话,客服部告诉我三至五个工作日后一定给你个满意的答复。
        事情暂时得以平静,那些把自己的错误加害于一个无私无助的女孩身上的别有用心的人也许可以安稳睡觉了,然而此事给我留下了太多的思索,给心灵留下了深深的创伤,人格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工行领导对业务人员的失误极力袒护,玩物职守,对积极配合的客户傲慢无礼,无端加害;治安大队警官不调查了解,主观意断,以势压人,恶语中伤。我刚步入社会事道竟如此险恶,我实感惘然!退一步讲,假如我当时清点了,确实是二万元,难道还要比动用治安警官更严厉吗?反过来说,如果是业务员少给了客户一万元,他们也会动用警官迫不及待的处理吗?客户往银行里存款也数捆,客户说多少就多少吗?哪条规定银行里面出来的钱一捆就是一万,不用清点,不错不假,真是荒唐到极点了。我不知道我是在维护治安,还是扰乱治安,我是该上新闻表扬,还是该进治安受训;我是在帮助别人,还是在坑害别人;我是拾金不昧,还是见钱眼开。我虽无权无职无地位,在他们眼里是一介草民,任人宰杀的羔羊,可我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位公民,我有权利悍为自己的尊严,有权利为自己讨回公道,有义务匡扶正义,抵御邪恶,有义务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工商行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支行称:胡先生对情况描述,四月二十日下午三时三十分,我发现多付客户现金一万元,就马上调阅监控,确认是多付给了,我非常熟悉的一个叫“陈女士”的客户。(该通知曾在工行门口移动营业厅当收款员多年。)我请假后立刻前去找她,她说:“刚刚借给了她的一个朋友去北京买车,等核实以后再决定。”下班后,我又跟另一位银行员工去找她,仍未有结果。晚上,我又亲自去找她,后来又用电话联系两次。第二天早上七时,又通过电话联系,陈女士推说联系不到朋友,早上七点五十分我又再次联系她,仍不予返还。万般无奈之下,才求助警方,经过警方调查,陈女士在事实面前,才当着警察的面将一万余归还,此款腰条上盖有我的印章。
     
    客户错误之处有三点:
        1、陈女士退还的一万元钱腰条上仍盖有胡先生的印章,说明此款一直在陈女士手中。
        2、陈女士曾在工行门口移动营业厅当收款员多年,按照职业常识和习惯,不可能不知道两把钱是两万元,主观上存在某种侥幸心理。
        3、陈女士和她的三个朋友到安行长办公室质问胡先生付错款,你们怎么处理时,安行长的答复是,怎么处理我行有制度的,我们会根据制度研究处理意见进行处理的,并没有像文中所说“我们工商行所有的员工都出现过这个的错误,处理不处理是我的事,我没必要跟你交待,如果你不服的话你可以打投诉电话,还可以法院起诉“,与事实不符。
      
    处理情况及结果:
        1、当事人胡先生四次登门向客户赔礼道歉,已与该客户沟通,客户表示不再提及此事。
        2、我行对当事人已按银行的制度进行了处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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