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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硕投资担保公司恶意占消费者风险保证金

    投诉时间:2013-4-8 浏览: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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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目标:中硕公司
     投诉地区:北京
     投 诉  人:  张凤英
     处理结果:  已解决
       各位专家老师:你们好,本人于2009年10月与中硕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担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中硕公司”),中硕公司担保本人向渤海银行借款10万元,分三年还清,签订服务合同的同时,我向中硕公司交纳了担保中介服务费3260元(只有收据,未提供发票),风险保证金1万元(有收据),中硕公司说只是制约还款人按时还款,按时向银行还款后,风险保证金可以退还。但是,事情并不是想像的那么顺利。本人于2012年11月全部还款完毕,银行并开具了《个人贷款还清证明书》,然后带着风险保证金收据及其它相关材料找到中硕公司办理了退还风险保证金的手续,但他们的工作人员小代(电话:15010725131)以公司领导未批,一直让我等着,后来多次联系,又说我的车险没在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上保险,不退还我的风险保证金。然后,我又和他的上级曲经理(电话:13391909935)联系,对方态度很恶略,出言不逊,扬言我不怕你投诉,随便··,然后,我又和他们的公司总部电话联系(电话010-51232076-818),对方称自己是财务,只解释退款手续还没到她手中,然后就不说了匆匆挂了电话。中硕公司在签订服务合同中有一条,必须到他们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车险,否则不退保证金,这就是霸王条款,签合同时,也不让消费者看,只是翻开最后一页让你签字,这种行径太可恶了,我要代表消费者向他们讨回公道。中硕公司的座机电话一直再变,没有使用很长的电话,估计就是怕消费者找到,原来合同上的电话:010-63870432,63870107,83832938都打不通了,中硕公司还在合同条款里规定,贷款者不能随意变更联系电话、住址等信息,否则不退风险保证金,但他们就可以随意改变公司电话,也不告知消费者,这不等于故意隐瞒公司情况,怎么就不赔偿消费者钱了呢?
        另外,2010年4月中硕公司已在央视财经频道《经济与法》栏目被曝光了,但不知为何二年了,这个公司可恶的行径还会出现,真是令人深思呀。
        总之,中硕公司的行为是令人发指的,希望通过315的平台让更多消费者看清中硕公司的嘴脸,也希望国家、政府、法律能对中硕公司的行为加以制止,以免更多的人受到伤害。我相信我们的国家、政府、法律是公正的,会给消费者合理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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