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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诉说四川电信点亮光小区活动不履行承诺

    投诉时间:2013-9-25 浏览: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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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目标:电信锦江公司
     投诉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投 诉  人:  梁欢
     处理结果:  待解决
    四川电信“点亮光小区”活动不履行承诺。中国电信于去年5月开展“点亮光小区”活动,承诺在活动网页留下自己的电话,姓名,身份证号详细住址等联系方式点亮自己所居住的小区,累计达到50人且超过总住户10%的小区即可在50天内升级为光网小区,我所居住的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一段8号万达锦华城(万达广场)于2013年8月(400天前)达到68人点亮达到小区总住户的20%,但电信公司一直不予进行改造,中间数次沟通无果。后电信公司干脆借页面升级之机删除50天内改造条款以规避承诺责任,
    现距离我小区业主参与“点亮光网”活动50人达标已经超过400天,而电信公司承诺为50天。 据此要求四川电信成都公司履行其承诺立即为本小区进行FTTH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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